何不直接“点名批评”

时间:2020-05-30 14:59       来源: 网络整理        作者&编辑: 邓兴东
  笔者每年参加的会议不少,令笔者十分不解的是:在会上,有很多领导干部对于批评总爱打“擦边球”,他们往往在列举了种种不良现象之后,并不是直截了当地来个“点名批评”,而是紧跟着来句“在这里就不点名批评了”。笔者认为,在许多地方,歪风邪气之所以屡禁不止,坏就坏在这种“圆滑”的、不愿“得罪”人的 “不点名批评”之上。

  众所周知,香港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在世界上是有名的,它除了有一个廉政公署外,还有一套非常严密的规章制度,其中一项就是“公开点名批评”制。前不久就有一批香港政府高官、公营机构高级人员、议员,遭到点名批评,在媒体上被公开曝光。笔者认为,香港的这个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。

 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,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就非常注重通过“批评与自我批评”,达到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目的。事实证明,不管在什么年代、不论在什么社会,批评与自我批评都是不可或缺的。人无完人,金无足赤,任何人都可能犯错误。怎样才能最大限度使自己少犯错误;怎样才能使自己及时认识到错误,以降低错误造成的损失呢?笔者认为,最好的办法就是大胆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  领导干部爱护下属和同事固然重要,但对下属和同事的错误一味地奉行“不点名批评”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。因为这种“不点名批评”无异于隔靴搔痒,久而久之不仅不能达到爱护同志的目的,反而会害人。君不见,很多人就是因为平时犯了错误没能及时改正,而导致错误越积越多,小错酿成大错,最终难免东窗事发,残局难收。因此领导干部要想爱护干部,就要敢于“点名批评”。下属要想不断取得进步,就要勇于接受“点名批评”。人不怕犯错误,就怕犯了错误自己还蒙在鼓里不知道,或不去改正错误。“点名批评”好就好在它能将错误落实到人、落实到具体的某件事,虽然让犯错者在众人面前“丢”了回脸,但公开“点名批评”,恰如当头一棒,使其猛醒,能督促其及时改正错误。同时,能使其他人引以为戒,避免犯同样的错误。

  现在中央和地方对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比较重视。任何领导干部都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指出下属和同事所犯的错误,并帮助他们认真改正。老是当“好好先生”的领导决不是好领导!